盐城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


  一、3月28日,江苏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表决,全票通过《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的决定》。政策实施时间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。

  二、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

 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,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:

  (1)双方或一方为江苏省户籍;

  (2)一方为独生子女;

  (3)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。

  三、可以被认定为“独生子女”的公民

 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,就可以被认定为“独生子女”:

  (1)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。即:无同父同母、无同母异父、无同父异母、无收养的兄弟姐妹。

  (2)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。即:被养父母依法收养,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。

  (3)父母依法生育(依法收养)过两个及以上子女,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,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。即: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,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。

 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,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。


觅知友社区(兴趣|资讯|时尚|生活)-发现兴趣,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交流分享!
64
110
0
92

相关资讯

  1. 1、中医把脉知生男生女895
  2. 2、产妇催奶食谱有哪些4809
  3. 3、姐妹们八大睡眠恶习你知道吗?191
  4. 4、我就喜欢下雨4545
  5. 5、宝宝为什么喜欢抱着睡如何改掉这习惯3170
  6. 6、杨澜:我不感到意外1882
  7. 7、孕中期常见的5大问题和其对应解决办法4444
  8. 8、产前做好8件事才有助于分娩2541
  9. 9、宝宝喝什么水有益身体健康5035
  10. 10、产后子宫恢复不好的原因2225
全部评论(0)
我也有话说
0
收藏
点赞
顶部